根据鲁招考〔2012〕26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要求,及《淄博职业学院关于2012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出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1500人,其中,普通文理775人,对口685人,艺术4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类别、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春夏季高考录取)计划。单独招生的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
单独招生普通文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
计划
学制
(学年)
学费标准
(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
30
3
500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文理
25
3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文理
40
3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
30
3
5000
工程造价
文理
30
3
5000
护理
文理
45
3
5000
助产
文理
10
3
5000
会计
文理
40
3
5000
财务信息管理
文理
10
3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20
3
5000
软件技术
文理
20
3
5000
临床医学
文理
15
3
5000
口腔医学技术
文理
15
3
50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陶瓷工程方向)
文理
25
3
5000
旅游管理
文理
30
3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
25
3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
20
3
5000
物流管理 (中法合作)
文理
20
3
6500
商务英语
文理
30
3
5000
社区管理与服务(学前教育方向)
文理
30
3
5000
生物制药技术
文理
40
3
5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35
3
5000
市场营销
文理
25
3
5000
物流管理
文理
15
3
5000
数控技术
理工
50
3
50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文理
20
3
5000
药学
文理
20
3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文理
30
3
5000
工业分析与检验
文理
30
3
5000
合计
775
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专业、类别之间计划可调。
单独招生对口高职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招生
计划
学制
(学年)
学费标准
(元/年)
工程造价
对口财经
30
3
5000
会计
60
3
5000
财务信息管理
10
3
5000
旅游管理
对口餐旅
30
3
5000
护理
对口护理
90
3
5000
助产
10
3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对口化工
30
3
5000
工业分析与检验
10
3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对口机电
30
3
500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20
3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5
3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3
50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0
3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对口计算机
30
3
5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5
3
5000
软件技术
10
3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对口建筑
20
3
5000
物流管理 (中法合作)
对口商贸
10
3
6500
市场营销
35
3
5000
物流管理
25
3
5000
临床医学
对口医学
35
3
5000
口腔医学技术
10
3
5000
药学
40
3
5000
社区管理与服务(学前教育方向)
对口(文秘、幼教)
25
3
5000
商务英语
对口文秘
5
3
5000
合计
685
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专业、类别之间计划可调。
单独招生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
计划
学制
(学年)
学费标准
(元/年)
艺术设计
艺术文理(美术类)
40
3
6500
合计
40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办理参加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复转军人:在校期间获得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可免试注册专科学籍,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已报名参加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获得普通高考资格。
3、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体较好且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肝功能表面抗原显阴性。
4、艺术设计要求有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0日—4月19日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3月20日—4月19日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www.zbvc.cn)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按考生类别(普通艺术和对口)分别下载填写《淄博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报名资格审查
4月22日前,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三)确定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考生名单
我院依据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分类别确认参加专业素养考核考生名单。具体办法如下。
1、按高中会考(中职毕业)成绩确认。
理工(艺术理)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高中学业会考成绩确认;
文史(艺术文)类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五科高中学业会考成绩确认;
对口考生:按毕业成绩分文化课平均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和技能成绩“三项”确认。
报名时个人提供的高中学业会考(中职毕业)成绩与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审核不一致的,取消该科(项)成绩。
往届生以毕业当年高中学业会考(中职毕业)成绩按照上述标准确认。
2、凡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可凭有效证书作为加分依据(最高加分限30分)。
(1)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三好(优干)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技能、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或获国家专利的考生;
(3)在市级以上体育、文艺、职业技能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奖,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优秀运动员的考生;
3、4月23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2012年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进入专业素养考试的考生名单。
(四)信息确认、缴费及查看考场
通过我院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在4月28日下午6:00前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1、报名表:《淄博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2012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4、高中(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及优秀运动员证件,证明其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报名测试费:各专业均为10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6、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7、4月28日下午3:00考生看考场。
五、专业素养考核办法及安排
各专业“专业素养测试”分为面试和专业适应性测试两项,考生凭我院签发的2012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具体考核办法及安排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及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准考证领取:4月28日现场确认信息时领取准考证。
面试、测试时间:2012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8:00
各专业具体面试、测试时间、地点:见4月28日下午考务组公布的考场安排示意图。
(二)面试、测试的组织
1、“面试”与“专业适应性测试”分类别、专业进行组织。其中,各专业的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均为200分,合计300分。
2、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的基本要求。
(1)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含英语)、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
(2)专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及学生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水平,对获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此项可加30分,区县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考生此项可加15分。加分后以满分为上限。
分专业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4月13日后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中会考折合(中职毕业)成绩和专业素养考核成绩及有关加分项三部分组成。其中,高中会考折合(中职毕业)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录取总分满分为500分(有国家规定特殊加分项的,按实际分数计)。高中会考成绩折合办法为,按考生类别和所报专业规定的五科分别折算然后加总,即,每科A等40分,B等30分,C等20分(D等10分)。中职毕业成绩文化课按平均成绩的30%折算,满分60分;专业课按平均成绩的30%折算,满分60分,技能成绩按40%折算,满分80分。不能提供准确毕业成绩者,此项按120分基准份确认。
2、有关加分按《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六、命题、考核与评分
(一)命题:面试与专业适应性测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组织专家制定。
(二)考试考核: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学院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考核中被举报或查出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布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三)评分:依据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5月3—8日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5月9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依据鲁招考〔2012〕26号《山东省2012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春夏季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2年春夏季高考。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单招录取新生与参加统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九、单独招生时间进程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3月20日--4月19 日
考生网上报名
4月20--22日
考生资格审查
4月23日
网上公布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考生名单
4月28 日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看考场
4月29日--5月2日
专业素养考核、评分、统分
5月3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3--8日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9 日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5月30日前缴费注册。
5月底前(邮寄单招录取通知书)
确认已被我院录取;正式开学前另邮寄入学须知
十、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核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